- 补助内容
- 满65周岁以上者可通过健康保险享受终身2颗种植牙(部分缺牙),假牙(全口、局部)每7年1次(7年内可重做1次)的津贴适用,自付30%。全口无牙种植牙不属于津贴对象。
- 适用对象
- 健康保险参保人、被抚养人中满65周岁以上者(在登记牙科适用津贴)。
- 申请时间
- 常年。牙科就诊时申请健康保险种植牙。
- 申请方法
- 到健康保险津贴牙科诊所、医院就诊后登记。咨询国民健康保险1577-1000。
- 注意事项
- 请注意终身次数及7年重做周期。
- 参考
- 医疗津贴、低收入自付费用是否减免,请向公团确认。因选择的牙科不同,非津贴材料费有差异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