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有综合所得者须在次年5月1日~5月31日(须经诚信申报确认者为6月30日)申报·缴纳。对象为自由职业者·多职业者·中途离职后未做年终结算的劳动者等。年终结算中遗漏的扣除可在5月综合所得税申报时反映,或在法定申报期限后5年内通过更正请求申请退税(《国税基本法》)。
- 适用对象
- 有综合所得(经营·自由职业·租赁·年金·其他所得等)者,年终结算遗漏的劳动者
- 申请时间
- 每年5月1~31日(须经诚信申报确认者至6月30日)
- 申请方法
- HomeTax(hometax.go.kr)综合所得税申报(预填服务),前往税务署,不加区号拨打 126
- 注意事项
- 法定申报期限5月31日。更正请求5年(法定申报期限届满后)
- 参考
- 仅有劳动收入且已完成年终结算的,无需另行申报。依记账·诚信申报与否适用记账税额抵免等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