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上一年度供应价额10亿韩元以下的个体经营者(零售·餐饮等面向消费者的行业)及部分简易课税者,按以信用卡·现金收据收取金额的1.3%从应纳税额中抵免,年限额1千万韩元。适用至2026.12.31,2027年以后原则上为1%·限额500万韩元。
- 适用对象
- 上一年度供应价额10亿韩元以下的个体经营者(面向消费者的行业)等
- 申请时间
- 增值税申报时反映(一般课税者1月·7月)
- 申请方法
- 在HomeTax增值税申报时填写信用卡销售凭证等开具税额抵免 · 国税厅126
- 注意事项
- 至2026.12.31的开具·支付部分适用优惠比例(2027年起1%/500万韩元)。
- 参考
- 法人经营者·上一年度供应价额超过10亿的个体经营者除外。简易课税者按其他方式计算。2027年以后是否延长请确认税法修订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