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经营减免行业的小企业:批发·零售业·医疗业10%,其他首都圈20%·首都圈外30%。中型企业为非首都圈批发零售5%·非首都圈其他15%。限额年1亿韩元(常时员工减少时每人扣减500万韩元)。经营10年以上·诚信经营者·综合所得1亿以下时,减免率为110%。
- 适用对象
- 经营减免行业的中小企业(小企业须满足各行业销售额标准)
- 申请时间
- 综合所得税(5月)·法人税申报时申请减免
- 申请方法
- 在HomeTax申报时按《租税特例限制法》第7条申请税额减免 · 国税厅126
- 注意事项
- 至2028.12.31以前结束的课税年度部分(日落条款)。
- 参考
- 至2028.12.31以前结束的课税年度。就业减少时限额缩减。部分行业(不动产租赁等)除外,诊所·韩医院须满足医保给付80%以上等条件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