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向怀孕4个月以上生育(含流产·死产)的登记女性残疾人按每名胎儿120万韩元发放。可与分娩补助·首次见面使用券重复领取。
- 适用对象
- 已生育的登记女性残疾人
- 申请时间
- 生育后申请
- 申请方法
- 前往邑面洞居民中心(주민센터),或通过政府24(정부24,www.gov.kr)·福利路(복지로)线上申请。需身份证·申请书·出生证明·本人名下存折复印件。129
- 注意事项
- 生育后的申请期限请向市郡区确认(建议及时申请)。
- 参考
- 与女性残疾人家政服务人员派遣(低收入)等项目分开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