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一份申请书即可一并申请全国统一服务(首次见面使用券(첫만남이용권)、父母津贴(부모급여)、儿童津贴(아동수당)、养育津贴、生育家庭·多子女家庭电费·燃气费·供暖费减免、多子女公共费用优惠等)与地方政府服务(生育支援金、产后调理费、生育用品等)
- 适用对象
- 产妇本人或配偶、代理人(产妇的亲生父母·公婆岳父母)可申请。以婴儿的居民登记(预定)住址为准。
- 申请时间
- 出生申报时一并申请(在线出生申报+政府24,或前往居民中心(주민센터))。出生后60日以内申请,父母津贴·儿童津贴才不会因追溯发放而受损。
- 申请方法
- 在线:政府24(www.gov.kr)——通过大法院电子家族登记系统在线出生申报后,可当日申请(仅限参与医院)。到场:婴儿居民登记住址所在邑·面·洞居民中心。居民登记号码发放前,可空白提交,由负责公务员确认号码后处理。
- 注意事项
- 各项目的申请期限不同(父母津贴·儿童津贴为60日等),因此出生申报后立即一并申请最稳妥。服务对象项目因地方政府而异。
- 参考
- 可申请的地方政府服务因地区而异。各申请项目的条件·金额请参见各个条目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