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对象:居住于劏房(쪽방)、考试院(고시원)、旅社、塑料大棚、流浪者收容所等满3个月以上者,家庭暴力受害者,预产期未婚母亲,认定犯罪受害者,低于最低居住标准的儿童家庭。支援:优先供应收购租赁、全租租赁(塑料大棚、犯罪受害者为国民租赁)。初期2年,续约9次(最长20年)。由搬迁支援119中心(이주지원119센터)发掘、咨询。
- 适用对象
- 居住于非正常居所等的住房弱势群体无房家庭
- 申请时间
- 全年咨询,供应按公告、随时
- 申请方法
- 住址所在行政福利中心(행정복지센터)或当地搬迁支援119中心(이주지원119센터)(MyHome门户联系方式)。咨询1600-1004
- 注意事项
- 需证明在相应居所居住期间(3个月以上)
- 参考
- 收入、资产标准和顺位请查看各类型公告。犯罪受害者须经地方检察厅推荐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