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癌症5%(自登记之日起5年),重度烧伤5%(1年),结核、潜伏性结核0%。脑血管、心脏疾病在手术等住院后的一定期间内为5%(期间因疾病而异)。非报销项目、全额个人负担项目除外。
- 适用对象
- 因癌症、重度烧伤、脑血管、心脏疾病、结核等被确诊的健康保险参保人、医疗救助(의료급여)受助者
- 申请时间
- 确诊后30天以内登记,可自确诊之日起追溯适用
- 申请方法
- 在诊断医疗机构填写医疗费计算特例登记申请书→提交至公团分支机构(到访、邮寄、传真、医疗机构代办受理)
- 注意事项
- 自确诊之日起30天以内申请则自确诊之日起适用,之后则自申请之日起适用
- 参考
- 罕见、重症难治、重症痴呆另行适用(10%)。与收入无关。5年后需重新登记(癌症在重新确诊时重新登记)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