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难以在一般工作环境中工作的残疾人可在劳动工场·庇护工场·职业适应训练设施接受职业培训·工作。提供重度残疾人职业康复支援(咨询→评估→培训→就业介绍)。公共机构须将年度总采购额的1.1%以上优先用于采购重度残疾人产品。
- 适用对象
- 需要职业康复的登记残疾人·特殊教育对象(15岁以上)
- 申请时间
- 全年受理
- 申请方法
- 致电或访问希望使用的设施,或咨询市郡区厅职业康复设施负责部门。残疾人开发院 02-3433-0600 / 129
- 注意事项
- 设施名额已满时可能需要等候。
- 参考
- 劳动合同·工资因设施类型而异。各地区执行机构请向韩国残疾人开发院咨询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