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任意继续参保:职场参保期间在离职前18个月中累计1年以上,最长36个月,保险费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报酬月额为准(无雇主分担,本人全额负担)。与地区参保人比较后选择更有利者。满足家属被抚养人条件(收入、财产)时无需缴纳保险费。
- 适用对象
- 已离职的职场参保人(条件同上)。被抚养人为满足年收入2,000万韩元以下等财产、收入标准者。
- 申请时间
- 离职后自地区参保人保险费首次缴纳期限次日起2个月以内(请向公团确认)。
- 申请方法
-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分公司、nhis.or.kr、1577-1000。
- 注意事项
- 错过申请期限(通常2个月)则无法任意继续参保。
- 参考
- 收入骤减时可申请调整地区参保人保险费(详情请确认)。任意继续保险费拖欠时丧失资格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