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适用对象
- 不使用托儿所·幼儿园等、在家庭中养育的24个月以上、不满86个月的学龄前儿童。
- 申请时间
- 自父母津贴结束的满24个月起至不满86个月。自申请当月起发放(追溯可能受限,建议提前申请)。
- 申请方法
- 福利路(www.bokjiro.go.kr)、政府24、住址所在邑·面·洞行政福利中心(市·郡·区厅)。
- 注意事项
- 202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,计划对0~1岁家庭养育儿童在儿童基本津贴之外每月追加支援30万韩元,但尚未确定。入托儿所时需变更申请。
- 参考
- 所示金额为一般标准月额。使用托儿所、幼儿园、全日制育儿陪护服务(아이돌봄서비스)期间停发(仅限居家养育时发放)。可与儿童津贴(아동수당)重复领取。海外滞留90日以上时暂停。农渔村区间的细则(36~47个月为12.9万韩元)除生活法令外仅有1篇报道,需交叉确认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