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新生儿(出生28日以内)住院个人承担免除,不满2岁婴幼儿住院诊疗个人承担0%(2024年1月1日~),2~15岁住院5%。门诊:不满6周岁儿童的个人承担低于一般患者(保健福祉部指引为一般人的70%左右)。早产宝宝(早产儿)门诊个人承担适用5%,减轻期间按孕周延长为5年2个月~5年4个月(2026年1月1日起施行)。
- 适用对象
- 国民健康保险投保人·被抚养人的婴幼儿(按年龄)。
- 申请时间
- 无需另行申请,在医院·药店自动适用(以不满6周岁等年龄为准)。
- 申请方法
- 无需另行申请(通过健康保险证/资格确认自动适用)。早产宝宝减轻可能需要以出生证明·诊断书登记,请向医院·公团确认。
- 注意事项
- 早产宝宝门诊减轻:孕周不满29周为5年4个月,29~33周不满为5年3个月,33~37周不满为5年2个月(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保健福祉部新闻稿)。
- 参考
- 不满1岁门诊等具体个人承担比例(按诊所·医院·药店)未能通过官方表格确认——需重新确认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(hira.or.kr)的个人承担比例表。非医保项目·餐费另行计算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