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居住于特别灾区、遭受人身、财产损失的地区参保人家庭。灾害救助金领取者按受灾等级减免30~50%,小微企业主按受灾金额减免30~50%。人身、财产同时受损为6个月,仅一方受损为3个月。重复时适用较高的减免率。
- 适用对象
- 居住于被宣布为特别灾区的地区、遭受人身、财产损失的地区参保人家庭
- 申请时间
- 灾害发生、宣布后
- 申请方法
- 向公团分支机构申请(受灾证明:灾害救助金领取确认等)
- 注意事项
- 宣布、确认受灾后请尽快申请
- 参考
- 宣布特别灾区时适用。以公团静态指引为准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