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农渔村(邑、面,经营收入500万韩元以下)22%,岛屿、偏远地区50%,65岁以上、登记残疾人、单亲家庭等10~30%(须满足收入、财产条件),70岁以上30%(年收入360万韩元、财产1.35亿韩元以下),经营场所火灾、倒闭30%。
- 适用对象
- 地区参保人家庭中居住于农渔村、岛屿偏远地区,或属于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单亲家庭、受灾等的家庭
- 申请时间
- 发生事由时随时
- 申请方法
- 到访公团分支机构、1577-1000、传真申请。证明材料(残疾人登记证、居住证明等)
- 注意事项
- 通常自申请日次月起适用,因此发生事由后请立即申请
- 参考
- 以公团静态指引为准,收入、财产条件可能已修订。有统一适用的情形,但单亲家庭、慢性病等需另行申请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