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以认定收入(失业前3个月平均收入的50%,最高70万韩元)为基准,政府支援年金保险费的75%,本人负担25%。按支援期间追加计入参保期间。一生最长12个月。
- 适用对象
- 满18~59岁的求职津贴领取者,有缴纳国民年金保险费1个月以上记录,且满足财产、收入条件者。
- 申请时间
- 申请受领资格认定或申请失业认定时。
- 申请方法
- 就业中心(고용센터)或国民年金公团分公司。咨询1355、1350。
- 注意事项
- 须在求职津贴领取期间内申请。能否追溯申请请向公团确认。
- 参考
- 房产税课税标准6亿韩元,或金融、年金收入超过1,680万韩元时除外。仅以求职津贴领取者为对象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