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适用对象
- 根据《男女雇佣平等法》获准不孕治疗休假的、优先支援对象企业所属的就业保险参保人(参保单位期间满180日以上)。
- 申请时间
- 自不孕治疗休假开始后1个月起至结束后12个月内申请。休假结束前,就业保险参保单位期间合计须满180日以上。
- 申请方法
- 通过雇佣24(고용24)(https://www.work24.go.kr)在线办理,或前往辖区就业中心到场、邮寄办理。可提交不孕夫妇治疗费支援决定通知书代替诊断书。咨询:雇佣劳动部1350。
- 注意事项
- 须在休假开始1个月后至结束后12个月内申请,逾期不予发放。有资料(福利服务指南)称津贴支援申请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,是否延长建议向就业中心确认。
- 参考
- 仅限优先支援对象企业(中小企业)的劳动者。自11月27日起上调至336,840韩元。实际发放金额以通常工资为基准,在上限以内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