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在5人以上的工作场所,无正当理由、未以书面通知的解雇属于不当解雇。若认定救济,将命令恢复原职并支付解雇期间相当于工资的金额。另需确认解雇预告(30天前通知,或支付30天的通常工资)。
- 适用对象
- 被不当解雇的劳动者。
- 申请时间
- 自解雇之日起3个月内。
- 申请方法
- 向有管辖权的地方劳动委员会(지방노동위원회)申请救济(nlrc.go.kr)。劳动部门咨询电话1350。
- 注意事项
- 自解雇之日起3个月(依据《劳动基准法》)。超过期限则无法申请。
- 参考
- 被认定为不当解雇时,可能因更正离职理由而影响失业金。不满5人的工作场所,部分解雇限制规定不适用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