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2026年8月20日施行的修订《工资债权保障法》令:工资、停工津贴、产前产后休假津贴由最后3个月增至6个月部分,每人限额由2,100万增至3,150万韩元(适用按年龄的上限)。退休金维持最后3年部分。需认定破产(法院、雇佣劳动官署确认)。
- 适用对象
- 从破产(破产、再生、雇佣劳动官署认定)经营场所离职的劳动者(经营场所满足运营6个月以上等条件)。
- 申请时间
- 破产认定后申请(期限以破产认定日等为准,2年以内等,请确认)。
- 申请方法
- 向劳动福利公团分公司申请(comwel.or.kr),在雇佣劳动部官署申请破产等事实认定。咨询1350。
- 注意事项
- 须严格遵守申请期限(通常按离职、破产认定后2年以内介绍)。发放前需要审查时间。
- 参考
- 以施行日之后被认定破产的经营场所的离职者为对象(跨越施行日前后的,请向公团确认)。通过对雇主行使追偿权回收。不可与简易代付款重复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