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2026年政府发放上限为按30日计每月220万韩元(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自2025年的210万韩元上调)。90日通常工资超过660万韩元(3个月×220万韩元)时,以660万韩元为上限(早产儿100日为7,333,330韩元,多胎120日为880万韩元)。下限以最低工资为准(时薪最低工资高于通常工资时,按最低工资计算)。
- 适用对象
- 根据《劳动基准法》第74条获得产前产后休假的劳动者,且休假结束日之前就业保险参保单位期间合计满180日以上。休假期间在其他事业场所就业的,此后不再发放津贴。
- 申请时间
- 自休假开始之日起1个月后至休假结束后12个月内申请(逾期作废)。
- 申请方法
- 通过雇佣24(고용24)(https://www.work24.go.kr)在线申请,或前往辖区就业中心到场、邮寄。材料:产前产后休假津贴申请书、产前产后休假确认书(首次1次,由公司填写)、通常工资确认材料、雇主支付金额确认材料、生育早产儿时的诊断书。存入指定账户。
- 注意事项
- 自休假开始日起1个月后至结束后12个月内。因天灾、疾病等不可避免的事由,须在事由结束后30日内(公司代为申请津贴时需配合提供材料)。骗领津贴者将受刑事处罚。
- 参考
- 优先支援对象企业(中小企业):雇主支付部分的前60日(多胎75日),政府也以每月220万韩元为限予以支援,最后30日(多胎45日)由政府支付。通常工资超过上限时,差额由公司支付。大型企业:前60日(多胎75日)由公司全额支付通常工资,仅最后30日(多胎45日)由政府以每月220万韩元为限支付。优先支援对象企业范围:制造业500人以下,采矿业、建筑业、运输仓储、信息通信、专业科学技术等300人以下,批发零售、住宿餐饮、金融保险等200人以下,其他行业100人以下(因行业而异,准确判定请向就业中心确认)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