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假·劳动

孕期缩短工作时间(임신기 근로시간 단축):申请方法、金额与对象(2026)

允许每天缩短2小时(1日工作时间不满8小时的,缩短至6小时)。禁止以缩短为由削减工资(缩短的时间在计算年假时视为已工作)。

本页面是韩文原文的翻译,仅供参考。金额和条件以韩文官方公告为准,申请前请务必在官方网站确认。 查看韩文原文

适用对象
怀孕中的女性劳动者(《劳动基准法》第74条第7款)。孕周要求:怀孕后12周以内或32周以后(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,较此前36周以后有所扩大)。有流产·早产风险等雇佣劳动部令规定的情形时,为怀孕全期。
申请时间
怀孕12周以内或32周以后(高危孕妇为怀孕全期)。须在预定缩短开始日3日前,将载明怀孕期间、缩短开始/结束预定日的文件连同医生诊断书一并提交给雇主。
申请方法
向雇主书面申请(附医生诊断书)。遭拒绝或受到不利待遇时,请联系雇佣劳动部1350或劳动门户母性保护举报中心(https://labor.moel.go.kr/reportCntr/maternityProtect.do)。
注意事项
须在预定开始日3日前申请。32周以后的时段请注意孕周计算(以末次月经开始日为准)。
参考
工资保持不变,雇主可能获得另行支付的支援金(孕期缩短工作时间支援金等)——劳动者无需承担费用。高危妊娠(有流产·早产风险等)经医生诊断可在整个期间使用。
前往官方说明 →
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

常见问题

孕期缩短工作时间(임신기 근로시간 단축):谁可以领取?

怀孕中的女性劳动者(《劳动基准法》第74条第7款)。孕周要求:怀孕后12周以内或32周以后(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,较此前36周以后有所扩大)。有流产·早产风险等雇佣劳动部令规定的情形时,为怀孕全期。

孕期缩短工作时间(임신기 근로시간 단축):如何申请?

向雇主书面申请(附医生诊断书)。遭拒绝或受到不利待遇时,请联系雇佣劳动部1350或劳动门户母性保护举报中心(https://labor.moel.go.kr/reportCntr/maternityProtect.do)。

孕期缩短工作时间(임신기 근로시간 단축):可以领取多少?

允许每天缩短2小时(1日工作时间不满8小时的,缩短至6小时)。禁止以缩短为由削减工资(缩短的时间在计算年假时视为已工作)。

孕期缩短工作时间(임신기 근로시간 단축):什么时候申请?

怀孕12周以内或32周以后(高危孕妇为怀孕全期)。须在预定缩短开始日3日前,将载明怀孕期间、缩短开始/结束预定日的文件连同医生诊断书一并提交给雇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