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补助内容
- 每年最多可使用6天。目前(至2026-11-26)前2天带薪、其余无薪 / 自2026-11-27起前4天带薪、其余2天无薪。自11月27日起,如因使用休假而给予不利待遇,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。
- 适用对象
- 正在接受不孕治疗(人工授精、体外受精等)及其准备(不孕检查、促排卵等)的劳动者。是否包含不满5人的事业场所,请向雇佣劳动部确认(《男女雇佣平等法》第18条之3)。
- 申请时间
- 从不孕检查、促排卵等准备阶段到治疗及治疗后的休息均可使用。使用前须向雇主申请(书面注明休假使用日和申请日)。带薪天数的扩大自2026-11-27起施行。
- 申请方法
- 向雇主提交休假申请书。证明材料:可用保健福祉部不孕夫妇治疗费支援决定通知书代替诊断书(自2026年5月起)。咨询:雇佣平等咨询室1551-9811。
- 注意事项
- 请注意,11月27日之前使用的休假按带薪2天计算。雇主未经劳动者同意,不得公开其使用不孕治疗休假的事实(2024年10月22日起施行的保密义务)。
- 参考
- 可按1天为单位分次使用。男女劳动者均可申请(面向劳动者的法定休假,夫妻各自享有)。带薪天数的工资由雇主支付,但优先支援对象企业(中小企业)的劳动者可通过就业保险领取不孕治疗休假津贴(另见其他条目)。每年6天按入职日起算。
依据2026년 10월的官方资料整理,金额和条件可能变动,申请前请务必以官方说明为准。